為深化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人民檢察院以聽證方式審查案件工作,強化司法公開,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進矛盾化解,根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庫建設管理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檢察工作實際,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向社會公開選任一批聽證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本次選任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聽證員100名左右。
二、報名條件
根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的相關規定,聽證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滿二十三周歲的中國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推薦入選:
(一)具有較好的群眾工作能力;
(二)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
(三)從事相關領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或行業的研究發展動態、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聽證員: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四)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
三、聽證員的職責
選任的聽證員將受邀參加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及所轄三個市區檢察院組織的案件聽證工作,針對聽證案件中有爭議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和案件處理等問題,通過聽證,獨立、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并對相關內容和過程保密。聽證員發表的意見將作為檢察機關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
四、聽證員的任期
聽證員實行定期聘任,動態管理,每屆任期五年。
五、報名方式及時間
掃描上方小程序填寫個人信息,每個IP設備有五次填寫機會,請審慎填寫。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截止。經篩選后,對符合條件報名的人民聽證員,工作人員將以電話形式進行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
若有任何問題請于工作日期間撥打:0769-22367535電話咨詢。
東莞市人民檢察院
2022年6月13日